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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活動

  • 依據:
    臺中市品德教育十二中心德目「負責、正念、尊重、自律、寬恕、合作、勇敢、關懷、勤儉、感恩、誠信、正義」。

  1. 由日常生活實踐做起,協助學生養成健全的人格,進而成為社會棟樑。

  2. 協助教師鼓勵學生遵守常規,循規蹈矩的學生得到表揚,成為全校模範,

  3. 鼓勵善性循環。

  4. 增進學生對品德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的認知,使具有思辨、選擇與反省,進而認同、欣賞與實踐的能力。

  5. 協助學生自我了解、欣賞、養成良好的行為特質與人格。

  • 推薦標準:
    每月訂定品德實踐目標如下,由各班推選出一位表現優良堪稱表率的同學,由各班級任老師填具推薦表,送交訓輔處彙整。

  • 表揚方式:
    每月受獎同學照片及優良表現事蹟將公佈於「校長小貴賓-每月一星」榮譽榜,並於次月第一個星期三與校長共進 早餐。

關於活動: About 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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